昆明檢查井蓋管理辦法有哪些?這方面可以看看政府方面有什么政策,小井蓋,大民生。《昆明市檢查井蓋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96號,以下簡稱《辦法》)于2018年2月1日已正式施行。
立法的必要性
1.我市檢查井蓋管理立法尚處于空白狀態。
目前我市中心城區(五城區+高新區)城市道路上有檢查井蓋已近120萬個,井蓋類型復雜,管理部門分散,管護單位眾多,管理標準不一。近年來因檢查井蓋沉降、破損、缺失影響行人、車輛通行安全的現象仍時有發生,這主要原因是井蓋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
2.制定井蓋管理辦法的條件基本成熟。
我市建立了全國首個城市道路檢查井蓋監督中心,形成了“聯席會議—監督中心—應急機制”等有效監管模式,確立了“行業部門監管,權屬單位負責,指定機構應急”的管理原則,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制定規章的條件已基本成熟。
起草過程
2014年市城管委按照市政府立法計劃安排,認真總結近年來井蓋管理的經驗,學習借鑒北京、廣州、濟南等地好的做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于2014年12月形成《辦法》初稿。
2016年12月1日召開立法論證會。
2017年3月31日至5月4日,市政府法制辦在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并同時書面征求各區(市)縣和相關市級部門意見。
2017年7月27日,市政府法制辦召開立法協調會,形成《辦法》(送審稿)。
2017年11月4日市政府第1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7年12月29日以市政府令第196號公布,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全域昆明的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公共綠地、住宅小區等范圍內的井蓋監督管理。
統籌監管的主體
市級: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本市井蓋的統籌、協調與監督管理,具體負責中心城區井蓋綜合治理和應急指揮。
縣(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道路管理部門是本級井蓋統籌監督管理部門。
街道、鎮(鄉):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負責協助井蓋監督管理部門、井蓋權屬單位發現和處置轄區內的井蓋問題。
管理維護主體及其責任
井蓋的管理維護責任主體按照“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確定(即由權屬單位負責維護)。
權屬單位的管理維護責任:應當執行井蓋技術標準、規范,承擔井蓋的巡查、維修、養護和管理責任,接受井蓋統籌監督管理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應急指揮。(執行標準,承擔巡護,接受監督)
日常維護要求
建制度、建檔案、標明權屬單位。采用定位、遙感、物聯網等信息技術來識別權屬。
實施巡查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完整記錄情況。
路上作業應當告知道路管理部門。
廢棄、停用要及時封閉。
注:未落實井蓋巡查維護職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應急處置規定
《辦法》將井蓋應急處置完成時間設定為3小時內。同時,《辦法》也規定了井蓋權屬單位未能在3小時內履行應急處置職責的,或情況特別緊急的(不必等到3小時),由屬地區(市)縣政府確定的應急處置機構代為臨時應急處置,臨時應急處置費用由井蓋權屬單位承擔。
注:1.《辦法》規定,井蓋權屬單位發現或收到井蓋缺損信息后,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井蓋應急處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罰款。
2.未在規定時限內實施井蓋修復工作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禁止行為規定
1.不得損壞、圈占、擅自開啟、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圈占或擅自開啟、移動井蓋。
《辦法》指出,井蓋行業主管部門和井蓋權屬單位應當加強井蓋安全與應急防災知識普及教育,鼓勵公眾及時發現和阻止各類損壞井蓋的行為,增強社會公眾保護井蓋的意識,減少井蓋安全事故發生。
2.不得損壞、移動相關警示標志或安全防護設施。
1.我市檢查井蓋管理立法尚處于空白狀態。
目前我市中心城區(五城區+高新區)城市道路上有檢查井蓋已近120萬個,井蓋類型復雜,管理部門分散,管護單位眾多,管理標準不一。近年來因檢查井蓋沉降、破損、缺失影響行人、車輛通行安全的現象仍時有發生,這主要原因是井蓋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
2.制定井蓋管理辦法的條件基本成熟。
我市建立了全國首個城市道路檢查井蓋監督中心,形成了“聯席會議—監督中心—應急機制”等有效監管模式,確立了“行業部門監管,權屬單位負責,指定機構應急”的管理原則,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制定規章的條件已基本成熟。
起草過程
2014年市城管委按照市政府立法計劃安排,認真總結近年來井蓋管理的經驗,學習借鑒北京、廣州、濟南等地好的做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于2014年12月形成《辦法》初稿。
2016年12月1日召開立法論證會。
2017年3月31日至5月4日,市政府法制辦在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并同時書面征求各區(市)縣和相關市級部門意見。
2017年7月27日,市政府法制辦召開立法協調會,形成《辦法》(送審稿)。
2017年11月4日市政府第1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7年12月29日以市政府令第196號公布,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全域昆明的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公共綠地、住宅小區等范圍內的井蓋監督管理。
統籌監管的主體
市級: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本市井蓋的統籌、協調與監督管理,具體負責中心城區井蓋綜合治理和應急指揮。
縣(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道路管理部門是本級井蓋統籌監督管理部門。
街道、鎮(鄉):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負責協助井蓋監督管理部門、井蓋權屬單位發現和處置轄區內的井蓋問題。
管理維護主體及其責任
井蓋的管理維護責任主體按照“誰所有、誰負責”的原則確定(即由權屬單位負責維護)。
權屬單位的管理維護責任:應當執行井蓋技術標準、規范,承擔井蓋的巡查、維修、養護和管理責任,接受井蓋統籌監督管理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應急指揮。(執行標準,承擔巡護,接受監督)
日常維護要求
建制度、建檔案、標明權屬單位。采用定位、遙感、物聯網等信息技術來識別權屬。
實施巡查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完整記錄情況。
路上作業應當告知道路管理部門。
廢棄、停用要及時封閉。
注:未落實井蓋巡查維護職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應急處置規定
《辦法》將井蓋應急處置完成時間設定為3小時內。同時,《辦法》也規定了井蓋權屬單位未能在3小時內履行應急處置職責的,或情況特別緊急的(不必等到3小時),由屬地區(市)縣政府確定的應急處置機構代為臨時應急處置,臨時應急處置費用由井蓋權屬單位承擔。
注:1.《辦法》規定,井蓋權屬單位發現或收到井蓋缺損信息后,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井蓋應急處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罰款。
2.未在規定時限內實施井蓋修復工作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禁止行為規定
1.不得損壞、圈占、擅自開啟、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圈占或擅自開啟、移動井蓋。
《辦法》指出,井蓋行業主管部門和井蓋權屬單位應當加強井蓋安全與應急防災知識普及教育,鼓勵公眾及時發現和阻止各類損壞井蓋的行為,增強社會公眾保護井蓋的意識,減少井蓋安全事故發生。
2.不得損壞、移動相關警示標志或安全防護設施。
損壞、圈占或擅自開啟、移動井蓋的,損壞、移動相關警示標志或安全防護設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昆明檢查井蓋管理辦法出來后,要注意的是主要針對的故意損壞的情況。畢竟偷井蓋的變少了,主要是井蓋中的鋼筋變少了,自然就不值得偷了。如果想購買無鋼筋的井蓋板,可以電話聯系我們廠家。
關鍵字:昆明檢查井蓋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