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三年行動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三年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切實解決城鄉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問題,不斷提升城鄉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興水潤滇工程建設的安排部署,以構建城鄉供水同源、同網、同質、同價、同服務的“五同”供水格局為目標,逐步實現城鄉供水“水網電網化”運營,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規模化發展。以建設集中式、規模化供水工程為抓手,完善城鄉供水保障體系,強化水源保護、供水保障和水質提升,著力提高城鄉供水保障能力及供水質量。
——標準化建設。按照和行業有關規范要求,合理確定水源、水廠廠址、管網布置、取水方式、供水規模和凈水工藝等,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標準化建設。
——市場化運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水價改革為,建立合理穩定的回報機制,以市場化方式推動城鄉供水一體化。
——企業化管理。堅持“先建機制、后建項目”,健全供水企業現代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職能清晰、權責明確的城鄉供水一體化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
——智慧化服務。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整合城鄉供水服務資源,為用水戶提供多元化、便捷化、個性化服務,實現供水服務“”、供水管理“全覆蓋”、用水訴求“全響應”。
(三)總體目標
以縣域為基本單元,通過“大水源、大水廠、大水網、大服務”,構建工程保障網、數字信息網、管理服務網,建立完善城鄉供水一體化管理平臺,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城鄉供水“三網一平臺”,切實解決城鄉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問題。
2022年底前,以縣域為基本單元落實城鄉供水一體化實施主體和供水運營企業,完成城鄉供水一體化規劃編制,啟動一批項目建設。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城鄉供水“一縣一張網”。
二、重點任務
實施城鄉供水一體化包含整合存量供水資產、新建工程,重點實施水廠新建工程、管網延伸工程、水廠改擴建提升工程、水源保障工程、數字化工程等。2022—2024年,全省擬實施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407項,涉及16個州、市中的116個縣、市、區,服務人口1783.9萬人。
(一)水廠新建工程
現狀水源穩定但水廠供水尚未覆蓋的區域,通過新建規模化、標準化水廠,改造或新建輸配水管網,限度提高水廠供水覆蓋農村人口的比例,解決農村供水水質保障率不高的問題,逐步實現城鄉供水一體化。實施水廠新建工程項目198項,涉及16個州、市中的74個縣、市、區,服務人口860.2萬人。
(二)城鎮管網延伸工程
現狀水源穩定、水廠供水有富余的城鎮供水工程,采取管網延伸、聯網等方式,供水范圍限度覆蓋城市或集鎮周邊農村人口,形成城鄉聯通、區域互通的城鄉供水格局。實施城鎮管網延伸工程項目47項,涉及11個州、市中的29個縣、市、區,服務人口134.8萬人。
(三)水廠改擴建提升工程
現狀水源穩定但供水規模較小、水處理工藝落后的水廠,實施改擴建及升級改造,提升水廠服務保障能力,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配、工藝、管理科學的城鄉供水一體化格局。實施水廠改擴建提升工程項目34項,涉及10個州、市中的23個縣、市、區,服務人口193.7萬人。
(四)水源保障工程
現狀水源保障程度不高的區域,通過新建或擴建水庫、建設引調水工程或水系連通工程,并因地制宜新建、改擴建水廠及輸配水管網,有效解決區域內水資源分布不均的問題,提升區域內水資源配置和聯合調度能力,確保城鄉供水水源水量穩定、水質可靠。實施水源保障工程項目127項,涉及14個州、市中的61個縣、市、區,服務人口595.2萬人。
(五)數字化工程
實施數字化工程項目1項。按照統一建設、分級應用的原則,通過省級水利數字孿生平臺構建城鄉供水信息服務網,建立省、州市、縣、鄉、村五級智慧化應用系統,構建“水源—水廠—水池—管網—用水戶”數字工程,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水價改革,確保工程良性運行
1.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的水價和水價動態調整機制,實行水源工程有償供水,將項目投融資成本列入供水成本,合理確定盈利水平。經測算確需調整水價的,應及時調整到位,價格調整幅度較大的,可以分步調整到位。實行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2.加強取水許可管理,統籌配置水源,強化地下水資源保護。在城鄉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并能夠滿足用水需求的區域,停止取用一般地下水,拆除或者封閉地下水取水設施,實現供水主體統一管理。
3.建設智慧化供水服務網,實行1戶1表收費,鼓勵實施預付水費獎勵。建立“政府主導+企業統管”的水費收繳機制,實現水費收繳全覆蓋。
4.落實農村水價補貼政策,對水價低于運行成本的農村供水工程,由縣級政府統籌給予補貼,確保補貼政策落實落地。
(二)整合存量資產,助推降本增效
1.以縣域為基本單元統一供水主體,多措并舉整合存量資產。盤活收益較好、增長潛力較大的存量水源和供水項目,在符合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國有水廠原則上可由供水主體采取市場競爭方式獲取特許經營權;國有參股、民營、集體所有的存量水廠,在充分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由各級政府依法進行收購,推進區域內存量資產盤活與新增投資的有機結合、相互促進。
2.積推進以城帶鄉,城鄉融合。落實水行政主管等部門職能職責,推進農村供水智慧管理和服務,實現城鄉供水集中管控、規范服務、標準管理。
3.試點先行,開展水務一體化工程建設。按照“條件成熟、先行先試”的原則,開展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一體化建設試點,提升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
(三)突出兩手發力,保障資金落實
1.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堅持兩手發力,做到責任主體在政府、籌資主體在市場、建管運營主體在企業的一體化發展模式。
2.充分發揮省級投資主體在全省水網建設中的投資、融資、建設、管理、運營作用,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籌集項目建設資金,積參與并推動項目實施。按照項目成熟一個、開工一個的原則,省財政在項目初設(實施方案)獲批、嚴禁新增政府隱性債務、有關投資主體資本金到位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項目總投資10%的比例向市場化引入的省級投資主體注入資本金(具體注資數額視其他投資主體注資資金到位情況確定),支持其開展城鄉供水一體化投資;注資后的后續注資,須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同時,考核已注入資本金績效后方可再行注資。省級投資主體在確保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通過自有資金籌集項目總投資6%的資本金。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采取財政注資、爭取新增政府專項債券等方式,落實不低于項目總投資4%的資本金。
3.根據項目融資實際確需增加項目資本金的,可由各出資人按股比增加資本金,或引入央企、省屬國企等社會資本,力爭項目資本金達到總投資的30%以上。
4.市場化引入的省級投資主體在確保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統籌存量及新建供水項目資產收益,市場化籌集項目建設資金。各州、市、縣、區積做好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政府專項債券申報工作。
(四)強化責任落實,形成工作合力
1.落實省直有關部門職責。省水利廳牽頭組織全省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三年行動的實施,編制全省項目總體方案,指導各州、市、縣、區編制縣級規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實施方案,對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水利廳指導協調項目前期工作,指導各州、市、縣、區做好項目立項工作,指導監督各地發展改革部門及時開展成本核算、成本監審、價格聽證,推進水價改革。省財政廳根據項目成熟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落實并向省級投資主體注入資本金;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指導各州、市、縣、區做好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政府專項債券的申報、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定資本金績效管理考核辦法,加強資本金績效管理,充分發揮省級注入資本金使用效益。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各地優先保障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用地,依法依規辦理有關用地手續。省生態環境廳負責指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監管。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以城帶鄉供水有關工作,配合做好城市供水管網延伸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城鄉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重點監測出廠水和末梢水水質,根據監測結果對飲用水水質提升提出意見建議。省國資委負責指導、監督省級投資主體開展投資、融資、建設、管理、運營等工作,履行省人民政府授權的省屬企業出資人職責,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2.落實屬地各級政府責任。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應將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納入各級國土空間等規劃,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法律法規,保障工程建設所需州市、縣級經費。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的城鄉供水工程水價和水費收繳制度并嚴格收費,加強行政區域內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的運行監管,實現工程良性運行。